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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规划布局与规模

日期:2024-04-28 15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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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城市规划布局与规模 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(2000-2015)
 
  建设点、线、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,并以山地、丘陵、河道、园地、农田林网等防护隔离绿地组成伸入城市内部的绿楔。规划市区2015年绿化覆盖率不小于50%,规划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0.07平方米/人。
 
  规划2010年市级公园13座。另有同沙郊野公园、绿色世界公园、东莞植物园和水濂山郊野公园等郊区公园和保护区。
 
  规划确定的八大城市对外通道为:东北新温塘通道、东部莞樟公路通道、东南规划南外环路通道、南部莞长公路通道、西南石鼓立交处通道、西部北环公路通道、西北部莞穗大道通道和北部环珠三角高速公路东莞段通道。规划确定了各通道的具体景观建设要求,力求创造各通道不同的景观主题。
 
  规划根据河道、黄旗山楔入城市的自然地理特征,结合自然丘陵、绿地等创造和建设六条切入市区的楔形绿带,使城市形态与自然形态有机结合。楔形绿带必须严格控制和保护。
 
  旧城区规划分为三大片区。
 
  (1)运河东片区用地168.5公顷,以办公、商业服务、文化娱乐、游览休憩为主。在西正路和向阳路之间,结合原有迈豪街、同德街及文化广场,加以补充完善,形成商业步行区和文化娱乐中心。
 
  (2)运河西片区用地172.8公顷,该区以传统风貌的商业服务业为主要功能。结合原有大西路、中兴路、和平路、中山路等骑楼商业街,加以完善,形成商业步行区。
 
  (3)桥南片区:用地125.40公顷,该区以居住为主。
 
  旧城区道路分为市级主干道、区内主路、次路、支路四级。规划主干道间距600米左右,次干道间距300米左右。主次干路相互联通,形成网络。环绕旧城区形成内外两条环路,其中外环由沿江路-可园路-金牛路-罗沙路等道路组成,主要担负旧城区过境交通组织;内环由下关路-向阳路-新芬路等道路组成,担负旧城区内部的主要交通组织。
 
  考虑市内车辆和外来车辆临时停放的需要,旧城区停车场采用小型分散布置,停车场位置选择要顺应主要交通流向。规划按每人0.9M2设置公共停车场,旧城区共设2700个公共停车位,分为28个停车场,其中运河西区11个,运河东区14个,桥南片3个。
 
  旧城居住区住宅分为一类住宅、二类住宅、三类住宅和特色建筑四类。规划确定了分类改造和控制的具体指标。在各类住宅区中的破旧危房应拆除,不准许就地翻建,原基地改为公共绿地或停车场用地。
 
  规划逐步全部搬迁旧城内有污染和与居住混杂的工厂。市粮食仓库及其加工厂占地2.11公顷,改建为特色游乐城。人民医院南侧东江大堤外仓库,规划迁至龙湾港库区,原址作东江公园。船闸公园西南侧东江大堤外的生产资料公司仓库和医药保健品仓库,规划将其分别迁至龙湾港库区和篁村外贸库区,原址作为绿地。船闸公园西北、运河西岸的二轻仓库,规划将其迁至篁村外贸库区,原址改建住宅。东莞大桥桥洞内的仓库和商店,严重影响交通,规划将其迁出,原址改造为绿地。
 
  规划在西正路和向阳路之间,综合现有迈豪街设置商业步行区。充分利用周围原有商业设施,新建一批3~5层的商业建筑,将专业商店集中,组成专业街。
 
  修缮大西路、中兴路、和平路、中山路等三十年代前后建成的传统商业骑楼街,维护其传统商业风貌。振华路由于交通原因道路须拓宽至23M,两侧原有三层破旧商店均须拆除、改建为6层新商业骑楼街。
 
  规划尽量利用原有文化设施,在各片区各设一处文化馆,作为大众化文化娱乐场所(包括片区级青少年及老年活动中心)。在文化广场东面的街坊内,利用原有一组富有特色的住宅(同德街5巷18、11、12、15号,新芬路23、25号)改建为民俗博物馆,用地0.25公顷。
 
  规划将体育学校迁至同沙。运河东区原游泳场向南扩展,用地面积21494㎡,除保留游泳馆、跳水池外,补建标准池、比赛池和看台。在****内的篮球场和大型运动场仍保留,远期拟将大型运动场迁出,原址改为绿地。运河西区在洲面坊路和光明路转角处设一处运动场,面积17347㎡,内设三百米环形跑道,篮、排球场和游泳池。桥南区在滨河路旁东莞大桥南侧设一处运动场,面积9021㎡,内设三百米环形跑道及篮、排球场。游泳场设在闸门公园北面,滨江路东侧,内设儿童池及标准池,面积5686㎡,以及三百米环形跑道及篮、排球场。
 
  重点保护片区。划定四个保护片区分别实施重点保护。并对一些重点文物进行妥善保护。
 
  1、西城楼保护区:规划要求重点保护。以城楼中心为圆心,半径50米以内为**保护区,区内开辟广场进行绿化,严禁设置任何建筑物;半径50~80米内为景观保护区,允许建高度12米以下的建筑;半径80~150米范围内为环境保护区,不允许新建高层建筑。
 
  2、可园保护区:可园本身为**保护区,可园内建筑物及景物(包括树木),不得变动更改;景观保护区范围北至下关路,东至可园东墙外14米,南至高架桥。原有水塘要保护。可园东墙外14米内须植树绿化,不得修建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。可园至高架桥范围内不得建任何建筑物,并须对高架桥进行垂直绿化美化。在西至珊洲河及东江南支流,北至大西路、振华路,东至运河西路,南至高架桥以内为环境保护区,不得新建高层建筑。
 
  3、金鳌洲塔保护区:以金鳌洲塔为中心,四周各控制300米为景观保护区。保护区内河堤路西侧只能修建四层以下建筑;河堤路外侧不得设置任何建筑和构筑物,以绿化为主,可以设置临时性的游览服务设施。其四周800米内为环境保护区,不得新建高层,建筑各路段须注意塔轮廓的显露,使金鳌洲塔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显示其控制地位。
 
  4、同德街特色民居保护区:同德街5巷11、12、15、18号及新芬路23、25号,形成了一个特色民居群。规划考虑辟为民俗博物馆,并划定为保护区。可按其原样进行修缮,周围改建或新建的建筑注意与之保持协调。
 
  重点保护街区。规划将大西路、中兴路整条街区设为景观保护区,区内质量较好的如大西路3~6号、34号、36号;中兴路24号、28号、30号、32号、38号需**保护。有些年代久远、破损较严重的,可依其原样翻修;若拆掉重建则必须按照整条街的建筑风格、材料质感及规模大小新建。在街道上视野内不得出现影响街道风貌的建筑,街道上的一些设施尽量做到古朴自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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